分手代理人很火熱 代替情侶解決分手難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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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代理人很火熱 代替情侶解決分手難題   近日,鄭州悄然出現了替人談分手的另類職業,簡稱“分手代理人”,為那些想與戀人分手,又不便、不願、不敢親口說的人提供“勸分”服務。從簡單的“電話告知”,到頂級的“當面講清楚”,主角不必出面,他們就可以幫忙搞定。   分手方式因人而異   “如何去拒絕一個您曾經深愛過的戀人呢?如果您不好開口,婚姻‘說客’,‘分手代理’幫您解決想提出分手而難以啟齒的問題。把想說的話告訴我,剩下的就交給我來辦。”   昨日,記者在網上赫然看到一條以“勸別人分手”為主要經營業務的廣告。按照廣告上留下的聯系方式,記者聯系到了這名分手代理人“快樂生活”。   “快樂生活”說,自己畢業於湖南大學,姓邱。目前業務範圍限於鄭州。記者以自己想分手為由,與網名叫“快樂生活”的“分手代理人”聊了起來。這名“分手代理人”聽後先是勸記者珍惜這段感情,然後囑咐記者好好考慮後再給她回話。當記者一再表示沒有交往下去的可能時,“快樂生活”讓記者詳細說明兩人之間的感情問題,“這樣我才能分析出你倆存在的問題,才能順利幫你跟男友說分手”。   “快樂生活”還向記者介紹了自己的操作步驟:從記者的介紹中分析戀情失敗的原因,再約記者的“男友”出來面談,用實際情況說明兩人在一起是不可能的,勸其放棄。   “快樂生活”說,通常客戶聯系她後,她將按照客戶所提供的對方聯系方式及分手理由,以電話、手機短信、郵件、QQ或見面等其他方式代為轉達。按照分手難度進行收費,一般200元,如果難度系數特別大,就再收取一些策劃費。   強扭的瓜不甜換個人換種生活   “俗話說‘寧拆一座廟不破一樁婚’,但如果兩個人真是無法繼續下去,何不換個人,換種生活,畢竟強扭的瓜不甜。”“快樂生活”說,總有一些人會因為某些原因對“分手”難以啟齒,而且有些男女又過於偏激,如果此時當事人直接說分手,或者找朋友親人代替會讓對方更加反感、暴躁,有時候也會造成無法挽回的局面。   據“快樂生活”說,她曾經接待過一個客戶,就出現了男方對女方已經沒有了感情,女方卻還幻想著兩個人甜蜜的未來。男方曾試著提出分手,卻被女方一句“你要是分手,我就去死”嚇退。   “遇到這樣的情況時,就會需要我們。”“快樂生活”說,他們會以一種“專業”的身份介入,利用心理學原理,仔細分析,為客戶量身打造合適的分手方法,讓原本尷尬的分手顯得很自然、方便。   “快樂生活”說:“如果對方的理由讓我覺得不妥的話,我自己良心上過不去,一定不會接。”她說,並不是所有的分手業務他們都會接,比如,已婚的不接,涉及金錢糾紛的不接。在和客戶接洽的時候,也不是上來就談分手,而是先勸和,看到沒有挽救的希望了,他們才接受客戶的委托。“也許現在被分手的那方還在沈迷這段戀情,但總有一天他們會感謝我們的。與其說我們是在幫客戶處理感情問題,不如說我們是在幫被分手的那方重新開始新的生活。”   “快樂生活”說,開店至今半年時間內,他們已經順利“拆散”了11對情侶。“一般情況下,對方從我這兒得知了分手的理由後,都能欣然接受。通過這種方式提出分手,可以事先想好措詞,減少語出傷人的機會,也避免面對面談的尷尬。” 分手代理人很火熱 代替情侶解決分手難題 感情處理能否請人代勞   對於這種新的業務模式,市民是眾說紛紜。不少市民對此持贊成的態度,他們認為,請個“分手代理”能靜下心不厭其煩地與對方交涉,可能有助於問題的解決。   鄭州市的柳先生認為,存在即合理,“分手代理”的出現,證明市場有這個需求,也無可厚非。而且感情是強求不來的東西,找分手代理幫忙,從提出分手者的角度來說,避免了難堪。   柳先生認為,有些情侶感情破裂進而反目成仇,雙方連見面都不想,或者見面就吵架,根本無法心平氣和地解決問題,雙方親友的介入也可能帶有較強烈的感情色彩,由專門的代理公司介入解決顯得更加中立,未嘗不是一件好事。   但更多的市民則對這類商業味濃厚的“勸分”公司表示反對。某高校的張老師認為,“分手代理”的介入很可能令本來可以挽救的婚姻或感情加速死亡,給家庭制造悲劇,也容易給社會增加不穩定因素。   鄭州市的秦小姐也無法接受其“勸分”不“勸和”的業務模式本身,認為它違背了人們的傳統觀念。她說,要是突然有一天自己接到陌生人打電話說男朋友要分手,自己一定無法接受。“感情就是兩個人的事情,怎麽處理也應該是兩個人之間的問題,為什麽要讓陌生的第三方參與。”   註意保護隱私   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邰陽表示,“分手公司”作為一種新的社會服務行業,是社會需求的客觀反映,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社會調解的作用。但如果把分手行為也商業化了,有悖於傳統道德觀念,中國人的傳統就是勸和不勸離的。對待情感問題,還是當事雙方親自解決為好。   而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徐蘇提醒市民:現在的“分手公司”有點走打法律擦邊球的嫌疑。它作為一種新的商業形態,首先要取得工商部門的註冊和物價部門的收費核準,才能合法存在,以信息咨詢註冊,而實際從事分手代理,目前還沒有相關法律進行監管。分手公司屬於“風險代理”,完不成“分手任務”就拿不到報酬,所以在處理分手代理過程中,應註意避免侵犯他人隱私、損害他人名譽,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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