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百官的俸祿在歷代封建王朝中最為優厚,月薪餉最高達400貫(一貫為千文),是漢代的10倍,清代的2至6倍。除俸錢外,還有祿米,宋朝大小官員錦衣美食,生活奢華。
正一品官,月領祿米150石,俸錢12萬文,外加每年綾20匹,羅1匹,綿50兩; 從九品官,月祿米5石,俸錢8000文,外加每年綿12兩。除以上薪餉外,各種福利補貼名目繁多,計有茶酒錢、廚料錢、薪炭錢、馬料錢,等等。
從白居易的詩裡可以大約了解到唐朝時做官人拿的工資是多少。白居易當時與王司馬同級,五品官。他貶到江州不久,即寫信給元微之,略云:今雖謫佐遠郡,而官品至第五,月俸四五萬。這個按照唐時一文銅錢約折合後世人民幣三毛計算,月俸四五萬相當於人民幣12000至15000左右。
王安石深得宋神宗賞識。熙寧二年(1069),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,次年,又升任宰相。真宗大中祥符五年(1012年)官員首次大幅度加薪,仁宗嘉祐年間正式製定“祿令”,宰相、樞密使月俸三百貫,有人據當時每石米價約六七百文到一貫文折算,得出宰相的月薪幾近90000元人民幣。
包拯“倒坐南衙開封府”時,頭上戴有三頂帽子,即龍圖閣直學士、尚書省右司郎中、權知開封府事。按宋仁宗嘉佑年間頒布的公務員薪水法規《嘉佑祿令》,包拯作為龍圖閣直學士,每年有1656貫的貨幣收入,還有10匹綾、34匹絹、2匹羅和100兩綿的實物收入。
按《宋史·職官志》,包拯在開封府做第一把手,每月有30石月糧,其中包括15石米、15石麥。此外每月還有20捆(每捆13斤)柴禾、40捆乾草、1500貫“公使錢”。
作為外任藩府的高級地方官,朝廷劃撥給包拯20頃職田,也就是2000畝耕地,允許他每年收租,並且無需納糧。這2000畝耕地按每畝租米一石估算,每年也有2000石米的進項。再查《嘉佑祿令》,權知開封府事每月還有100貫的添支,每年冬天又發給15秤(每秤15斤)的木炭。
根據史料包拯每年的各項實物收入都換成錢,加起來大致是1022貫,加上20856貫貨幣收入(工資),總共是21878貫。這就是包拯任職開封府時的年薪。按當時400文銅錢的購買力和現在250元人民幣的購買力是相仿的,21878貫銅錢合計1367萬元。
東晉陶淵明辭去了他仕途生活中的最後一任官職——彭澤縣縣令。按照《晉百官注》記載,當時縣令的年薪是四百斛,按月發放,每月米十五斛,錢二千五。十五斛米除以每月三十天,恰好是五斗米。無論怎麼講,這份收入不算是太低。
蘇東坡晚年被貶海南時,所有財產只剩下一所透風漏雨的“桄榔庵”,連吃飯都成了大問題,於是寫信向友人發牢騷,說朝廷還欠他三年的俸錢共兩百貫錢幣,按京都幣值計算也有一百五十貫。真是一分錢難倒英雄漢,天性樂觀的蘇大學士,這時也苦惱得像被欠薪的民工。
老闆追逐利潤,不要工資。其實也不是,就像一家大企業,董事長除了分紅,還有薪水;一個皇帝則除了威權,還有“好用”。 “好用”就是皇帝的工資。以北宋為例,自太宗趙光義以降,幾乎每個皇帝都有1200貫的“好用”,而且每月如是,相當於月薪。
與此相仿的是蜀國丞相諸葛亮,他借“曬薪”來表達自己鞠躬盡瘁、精忠報國之志。他晚年時在《自表後主》中寫道:“臣初奉先帝,資仰於官,不自治生。今成都有桑八百株,薄田十五頃,子弟衣食,自有餘饒…… ”
劉瑾:明代正德朝大宦官。根據陳洪謨的《繼世紀聞》記載:劉瑾被抄出的家產,有黃金1205.78萬兩(按最新國際黃金牌價每克306元計算達1153.24億元);白銀2.59億兩(按最新國際白銀牌價每克6.5元計算達526.5億元)。總計:1679.74億元。
和珅(1750—1799),清代乾隆時大貪官。其事蹟不再贅述,和珅貪污的總額約是9萬萬兩白銀,嘉慶抄家時所獲財產相當於乾隆盛世18年的全國賦稅收入,難怪時諺要說“和珅跌倒,嘉慶吃飽”了。
梁冀(?—159),東漢外戚,兩個妹妹皆為皇后,廣斂財富,鴆殺皇帝,時稱“跋扈將軍”。漢桓帝時被收,繳得家財30億多。順帝時任大將軍,專斷朝政近 20年。聚斂財富,大肆搜刮,並向求官者收取賄賂。建私家林苑,方圓近千里。桓帝治其罪,被迫自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