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婚姻法,老公變房東? 新婚姻法亮點提煉:
關於房子:
①婚前個人按揭的房,離婚時歸個人。
②給兒子買的房,兒媳沒有份;同樣,給女兒買的房,女婿也沒有份。
③丈夫送老婆房子未過戶前可反悔,反之亦然。
④婚前一方付了首付,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,登記在誰名下房子就歸誰,但是要給另一方補償。
關於孩子:
①一方有證據證明非親生,另一方拒做親子鑒定即推定默認。兩個人還債要舉證。
②生不生孩子主動權在女方,不過男方可以選擇和女方離婚。
新婚姻法,老公變房東? 最近最高法院公布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》若幹問題解釋(三),用法律的形式幹涉了婚後房產的歸屬。規定原文如下: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,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,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,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。
新婚姻法,老公變房東? 這樣從經濟角度講是維護了購房方的風險避讓和財產保值問題,但從情感角度看似乎讓婚姻愛情變了味,變的只有“錢與利”沒有“愛和情”。
此消息一出,引起了廣大女性同胞的強烈不滿,“要是這樣的法律真的出臺了,那老公豈不是成了自己的房東?”自己辛辛苦苦上班,做飯,洗衣服,帶孩子,照顧老人,萬一哪天婚姻真的出問題了,自己一夜之間便淪為租客,只有卷起鋪蓋走人,一切都變成了浮雲…
新婚姻法,老公變房東? 網友冰冰在微博說道“新婚姻法商定討論稿要確定出臺後,大批全職太太就等著在家裏哭吧”,很多女性網友鼓勵女人應該更獨立,也有網友打趣地說“這樣挺好,離婚更方便”,一時之間成為人們關註的焦點話題。
新婚姻法帶來的,究竟是男人坐擁小三和房子雙贏,還是更趨向於合理?說說你的看法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