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許多行業的潛規則相似,夫妻間的性愛也有許多潛規則。 最近,某帖提出了這一問題,讓網友們談談,性愛都有哪些不良潛規則。
我主動錯了嗎
做愛時,水兒希望在丈夫的引領下產生一種“飛”的感覺。可每次性愛,丈夫既不知道事前愛撫嬉戲,也不懂得事後親熱。為了改變這種狀況,她決定主動出擊。一天晚上,她主動和丈夫一起淋浴,然後拉著丈夫的手走進了壁櫥。
丈夫對她的主動剛開始還感到新奇和刺激,可激情過後他卻有了懷疑,一個勁地追問:“這些技巧你是從哪裏學來的?是不是出去偷腥了?”
此後每次和丈夫做愛,她都覺得別扭,好似自己真在外面做了什麽見不得人的事。水兒委屈地說:“我主動一次有錯嗎,為何他老用那種眼神看著我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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靜雪:我最討厭丈夫的“拿來主義”——需要時扳過來就是。
有一次,我提出要和他“嘿咻”,沈迷於球賽的他拒絕我說:“要嘿咻你自己嘿咻去,我還想看足球呢。”你說氣人不。
芳草:新婚之夜,丈夫說,你辦起事來像個熟女,沒有一點生疏的感覺,還追問我,曾經談過幾次戀愛。
從此,每次和他做愛,我都緊繃著身子,不能表現出一絲興奮的神情。一旦表露出來,他就會說:“是不是你以前的男友教你的?”
讓心靈去旅行:每次做愛,妻子總想用自己的方式支配我,開始我對她的主動還很新奇,過了一段時間,我感到自己好似含在她嘴裏的奶瓶,雖然瓶裏沒有奶了,可她還是用力撮,讓我覺得自己是一個不夠格的男人。
為了躲避她的積極,我只好假裝疲勞,或者幹脆不回家。
觀點:
男人想當然地認為,男人主動是天經地義的。如果性愛時女人表現得過於主動,便會給他心理留下陰影。
有些男人在妻子的主動後會產生恐懼感,認為自己性能力不行,心理頑疾影響了體能和“性趣”,長此以往,降低了性生活的質量。
夫妻間只要能夠體驗到性生活的快感與舒心,在性生活中感受到彼此的愛,又何必在乎誰主動,誰的能力更強?
就像兩條匯合在一起的河流,沒有必要非要辨別出哪條是主流,哪條是支流。
誰更出色
村妮兒和楚歌都有過一段婚姻史。
再婚後,兩人第一次結合,楚歌問村妮兒:“和他相比,在床上我們兩個誰更出色?”
看著楚歌酸溜溜的樣子,村妮兒不知道如何回答。
雖然她也很想知道,他的前妻在床上是如何表現的,但不好意思開口問,只好在他的疑問中嬌嗔地鉆到他的懷裏,舉起粉拳擂了他幾下:“你好壞!”
本以為這件事不會成為彼此新生活的障礙,他卻在做完愛後經常提出這個問題,有時含蓄,有時旁敲側擊,有時甚至是直接問出來。
一次村妮兒實在無法容忍了,生氣地回答:“你比他差遠了。”
於是,他倆冷戰了好長一段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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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芋:我也有過相似的經歷。戀愛時他向我多次表明,我愛的是你的現在,不是你的過去。
可等我們結了婚,每次做愛時他都讓我好好洗洗,言語裏流露出嫌我不幹凈,不希望我身上留有別人痕跡的厭惡情緒。
飛揚:我最不喜歡的是她的叫床。她每一次叫,都會令我想象她在前夫懷裏的情景。
雖說我討厭和前妻做愛時她的死板,可不知道為什麽,我同樣不喜歡現在妻子在床上的那份張狂。
觀點:
再婚夫婦雙方在性生活中,存在著唯恐自己的表現沒有對方前一任出色的隱憂。
女性當面不會說什麽,但再婚丈夫一些細小舉動,如說妻子的乳房小,內衣不性感,都無法躲過她們敏感、細密的心,不過,女性的含蓄往往讓她們把這些疑惑埋藏在心裏。
而男人則不同,為了掩蓋這一點,他們會用各種方法慰藉自己,如要求女人抹去過去生活的痕跡。
既然愛讓雙方走到了一起,何必計較已經煙消雲散的過去。珍惜現在,珍惜新生活才是正確的。
如此ED了
結婚兩周年的那天,陳坤早早就給老婆陳靜打電話,說想和她親熱一次。
電話裏,他說:“老婆,快回來吧,我都有些等不及了。”
一見面,他就把她抱到了床上。在他熱情的撫摸和她激情的回應中,兩個人很快水乳交融。
做到一半時,陳坤停止了動作,吞吞吐吐地說:“老婆,有個事我想和你商量一下。我們家……”
話沒說完,陳靜便把陳坤推開,聲色俱厲地說:“我說你今天怎麽這麽好呢,原來又是要錢啊。告訴你爸,咱們這裏不是搖錢樹。”
陳坤的父母在農村,為了陳坤上大學和婚事,欠下了許多債務。有時家裏困難,父母實在是沒轍了,才會打電話來向陳坤要錢。
從小生活在城市富裕家庭的陳靜不能理解陳坤父母的難處,每次父母要錢,她都會和陳坤吵架。
本想在妻子的興頭上說出這件事,能夠痛快地拿到錢,沒想到話沒完說就被她攆到客廳的沙發上。
興猶未盡的陳坤只好用冷水強行澆滅激情。陳靜一直認為女人的性懲罰是最有力的武器,因為做不做的權利在她手裏。
因此,她一不高興了,便向丈夫使出“殺手鐧”,不是把他攆到客廳的沙發上,便是給他一個背靠背。
過了一段時間,陳靜發現丈夫變乖了,再也不提給家裏錢的事,但也好長時間不和她親熱了。
即使她主動出擊,他也無法勃起。她陪同丈夫去了醫院,才知道丈夫因為多次的性懲罰患上了ED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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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粉紅:原來性懲罰是這麽可怕的啊!以前,哪怕丈夫做出一點讓我不高興的事,我都不會讓他靠近我的身子。
有時,我還故意穿上三點式站在他面前誘惑他。
我想讓他知道,得罪了老婆的日子有多難過。以後我再也不會這樣做了。
雨霖:我和丈夫每次吵完架過性生活時,他都會表現得格外勇猛。
剛開始我還以為這是他和我和好的信號,終於有一次他對我說了實話:“我看不慣你的指手畫腳,又不好指出,擔心引發下一場戰爭,只好用這個方式懲罰你一下。”
說完,還厚著臉皮笑。
若北:我和丈夫鬧了矛盾,最常動用的武器就是不許他和我做愛。
保證不出兩天,他就會向我認錯。
有一次,我們吵得厲害,一個月,他都沒提出要求。
等我發覺時,他把離婚書遞到了我的手上,是自己的臭脾氣和性懲罰讓他傷透了心。
觀點:
夫妻間有什麽問題,可以真誠地交流,互相體諒,把雙方的意見統一,及時緩解矛盾,千萬別寄望於“性懲罰”以解"決問題。
如果用性愛作為武器阻嚇、威脅、要挾對方,會讓受懲罰的一方性情抑郁,甚至可能讓被處罰的一方出現性功能障礙。愛是兩個人的傾心相許,性是愛的最高境界。
如果相愛的兩人兩情相悅,最好的方式就是溝通、交流,讓愛融化矛盾,才能達到最好的和諧。
討論中,網友們還列舉了其他性愛中的不良“潛規則”,如:性生活次數越多越好;性生活只為追求快感;沒有高潮不是愛;做愛必須追求性技巧;時問越長越好;做愛必須叫床等。
夫妻應共同打破此類“潛規則”,切勿讓這些所謂的規則影響兩人的和諧性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