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今的職場,加班似乎成了常態,在連續的工作壓力下,“亞健康”、“過勞死”成了人們熟悉的字眼。他認為,我國正處於經濟發展初期,這種人力資源的發展模式可以理解卻難以為繼,而且這種行為違反了我國勞動法。
你加班是被動的嗎?
如今的職場,加班似乎成了常態,在連續的工作壓力下,“亞健康”、“過勞死”成了人們熟悉的字眼。究竟是什麽原因讓現代人頻繁加班?日前,本報利用一周的時間,隨機對100名分屬於20個行業的“80後上班族”進行了一項加班調查,結果顯示:60%的人“經常加班”,10%的人“偶爾加班”,加班者中月平均加班超過20個小時的多達65%。80%的加班者表示自己屬於被動加班,即工作完不成只能加班,20%的人則是主動加班,即領導沒有明確加班要求且在完成工作的情況下自願加班。
統計一民營常加班國企加班少
從行業上來看,電氣、電子行業的加班時間最長,平均每月加班90個小時。此外,交通運輸郵電、船舶機械、建築工程、經營管理、機械、儀器儀表、電力、能源、機動車機械,電子、高等教育、職業培訓、媒體出版等行業,也是加班大軍中的重量級行業,平均每月加班在20個小時以上。
就具體職位而言,編輯、媒體技術、貨物代理員、單證員、電氣主管、酒店會議服務員等私營企業的從業者,常常遇到無法按時完成工作的情況,因此上班時間會相應延長。同時,電信、供熱、政府部門等大型國企及公共服務機構則很少有加班的狀況發生。
統計二8成人加班有“後遺癥”
此次調查顯示,82.6%的員工在拖長工作時間後,會出現血壓升高、腸胃不適、全身酸痛、眼睛幹澀、脊椎疼痛、心情煩悶等生理及心理的癥狀,同時對工作產生厭倦情緒,使工作效率降低。
做單證員的小楠告訴記者,自己每次加班後眼睛就會變得異常幹澀,看什麽都是模糊的。除了身體上的不適,無償加班更令她很難接受。
“有一陣女兒特別怕我,因為我總忍不住要罵人”,小風是做媒體技術工作的,為了多掙些生活費,他每天都會強迫自己加4到5個小時的班。久而久之,他發現自己變得躁動易怒,遇到不順心的事情就發脾氣,致使家裏人都有意遠離他。後來他去咨詢醫生,才知道自己的壞脾氣是由於休息不夠、營養不足引起的。於是,小風放棄了以透支身體的方式換來的工資,並有意克制自己的衝動性情。
如今的職場,加班似乎成了常態,在連續的工作壓力下,“亞健康”、“過勞死”成了人們熟悉的字眼。他認為,我國正處於經濟發展初期,這種人力資源的發展模式可以理解卻難以為繼,而且這種行為違反了我國勞動法。
專家“老加班”或影響效率
社會學家郝麥收教授認為,加班作為一種非應急的常態現象,對人的生理和心理都會造成損害,需要引起社會關註。
郝教授分析,在經濟快速發展的社會中,高勞動強度帶來效益高增長成為企業快速成長的不二法門。但精神的過度損耗,是在過度透支人力資源,實際上意味著企業是今天賺明天的錢。
他認為,我國正處於經濟發展初期,這種人力資源的發展模式可以理解卻難以為繼,而且這種行為違反了我國勞動法。
郝麥收教授呼籲,企業應進行人性化的轉變,從人力資源發展模式入手,投入高科技、高智慧和高感情。同時,郝教授告誡將加班視作晉升通道的白領一族,長時間的加班可能影響工作效率,人腦只有在放松的狀態下才能挖掘其自身潛質,創意在人高興時才會發揮出來。白領應拒絕做老板的皮毛,科學安排工作時間,享受工作帶來的價值感,成為自己的職業主人。
人社部門:
“過勞死”尚不受《勞動法》保護
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專家表示,目前我國的勞動保障範疇內尚不存在“過勞死”的概念,所以無法獲得相應賠償。對更多“過勞不死”的加班一族來說,目前的法律更是“愛莫能助”。
目前,我國《勞動法》規定每月可以加班的最長時間是36小時。假如企業總強迫員工加班,那麽員工可以向工會組織反映或向勞動仲裁機構反映。
專家認為,要打破“加班風潮”,首先要從完善制度入手,在法律上對加班行為予以細致規範,勞動監察部門應探索從“有舉報再介入”轉變為主動介入,以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