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式“被離婚”的潛規則
秋月是一家雜誌的編輯,不久前向我求教婚戀問題。
秋月的老公是小有權力的官員,結婚八年,女兒四歲。一年前,秋月發現老公與一個女大學生關系密切。經詢問,老公坦言自己陷入婚外情。秋月當即暈倒,隨後想與老公離婚。但父母一再阻攔,讓她為了女兒忍一忍。老公呢,既不肯離婚,又說無法迅速了斷婚外情,因對方為他流過產。看著年幼的女兒,秋月暫時放下離婚的念頭。日子就在表面的平靜中過下去,老公在家仍扮演好丈夫好父親的角色,但每逢周末就會消失一天,有時半夜接到電話,也會匆匆離去。
每當這時,秋月就陷入劇烈的心理衝突:是該果斷離婚,還是等老公了斷婚外情?
秋月的提問讓我想到網上一段第三者與妻子的對話。
第三者:我和他已經相愛了一年,希望你能主動退出。妻子一笑:他從來就沒有和我提出過離婚,估計也從沒有答應過要和你結婚吧?第三者:他說你們之間早就沒有了愛情,不離婚是因為親情。妻子:你知道什麽是親情嗎?就像左手和右手。平日握在一起可能沒什麽感覺,也不覺得怎樣珍貴,倘若真剁去一只手,人就成了殘廢。我是絕不會讓十年的感情殘廢的。
據說這次談話後不久,第三者選擇了離開。這位妻子在第三者面前選擇了死守家庭的態度。那麽,發現丈夫婚外情,妻子是否都該這樣呢?有人說一次出軌終身出軌,早離早解脫;有人說不能便宜了第三者,堅決不離,拖死他們。
其實都不全面。面對丈夫婚外情,離不離婚要區別對待。這些婚姻大體分兩大類五種情況:
第一種情況,家庭已經沒有繼續維持的基礎,妻子對丈夫本來就不滿意,只是一直下不了離婚的決心,這時丈夫有了婚外情,無疑就該下決心了。大可不必因為第三者的刺激,反而要回頭守住家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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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種情況,丈夫對婚外情不但毫無悔意,反而惱羞成怒,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。這種情況下,婚姻肯定無好前景。作為妻子,千萬不要再存幻想,以為忍氣吞聲能天長日久忍出個好結果來。應堅決捍衛自己的尊嚴,毫不猶豫結束已經死亡的婚姻,否則拖延一天,耽誤自己一天。
以上兩種情況屬於一大類,比較容易決斷。難就難在那些尚有一定基礎的家庭,夫妻感情不錯,子女也還好,但妻子消化不了丈夫婚外情,該怎麽辦?
這又涉及三種情況:
第一種,丈夫悔悟了,從此回歸家庭,這時妻子切忌窮追猛打、不依不饒。經過這樣的風雨,家庭往往會更趨穩定。所謂“賠不是裏生愛情”,這時妻子越寬容,丈夫會越感念。一張白紙不見得就好,從未經過波折的家庭反而脆弱。
第二種,丈夫口頭上也悔悟了,暗裏還和第三者保持聯系,當然會有所收斂。這種情況就比較難於處理。大凡迷戀過婚外情的男人很難完全斷絕誘惑,但又不想用婚外情取代家庭。這時全看妻子如何評價自己的婚姻,如何看待丈夫“饞嘴貓偷腥”的行為。如果妻子認為丈夫總的來說對家庭還負責任,相信他經過一段偶有出軌的歲月最終會回歸家庭,那麽,這個婚姻可以吵吵鬧鬧地磨合下去。如果丈夫花心得厲害,妻子又絕對無法咽這口氣,就要及早掂清其中的利害,該離就要趁早。
第三種,丈夫的婚外情被發現後,一方面說要維持家庭,另一方面撕破臉,婚外情反而從地下轉為公開。有些女性迫於家庭多年的經營和積累,以及對孩子、父母等方方面面的考慮,對於該不該離婚十分猶豫。
那麽,面對這種情況要早下決心。丈夫以保留婚外情為維持家庭的條件,不僅是對妻子的侮辱與不公,也預示這個家庭未來必定不會有好結果。
總之,第三者現象在當下已不是個別的存在,離還是不離,不單是理論問題,也不單是原則問題,要從人生利益的最大化出發,在博弈中做正確的抉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