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對夫婦都有秘密。不過有些秘密的風險更高,而有些還帶著“價簽”。
如果你的秘密之一是隱瞞支出情況,你並不是唯一這樣做的人。
電影《購物狂的異想世界》劇照
據美國運通(American Express) “支出及省錢調查”最近對2,000多位成年人的調查,有27%的受訪者“沒有如實說出買一樣東西花了多少錢”,有30%的人表示對自己的伴侶隱瞞買了東西。
為了隱瞞支出,對美國運通的調查做出回應的消費者甚至可以做出以下這樣的事來:
把買的東西埋在後院裏。
假裝東西是別人送的。
把買的東西藏在食品雜貨袋裏再帶回家。
安排伴侶不在的時候送貨。
三更半夜偷偷溜出來買東西。
弗吉尼亞費爾法克斯的作家、理財顧問艾德曼(Ric
Edelman)最近對我說,夫婦在錢的問題上彼此不應該有任何秘密,理財應該是夫婦一起做的。
不過,考慮到很多夫婦不願談錢,一起理財可能有困難。實際上,據美國運通的調查,夫婦們會說“我更有可能知道另一半的體重,而不是工資”。
艾德曼說,結了婚的人對另一半的收入和債務毫不知情,這很常見。正因為如此,錢成了導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據美國運通的調查,有近三分之一的夫婦說,財務狀況給他們的婚姻生活帶來的壓力最大,調查中有91%的美國人會找理由避免與伴侶談錢。
據美國運通的調查,數據還顯示,在交流支出情況時,也就是花多少錢買東西之前需要和另一半商量,不同的夫婦有不同的標準,平均為275美元。在富裕的消費者中,標準上升到395美元,在年輕的專業人士中則為249美元。
值得註意的是,有40%的受訪者說,他們“認為在家庭開銷之外,伴侶比自己花的錢多”,而有同樣比例的受訪者“認為在省錢和做預算方面,自己比伴侶更勤勉”。
讀者們,你或你的伴侶是個偷偷花錢買東西的人嗎?你曾經偷偷買過什麽東西?你花多少錢買東西時,才會讓伴侶知道?